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广东省分赛高教主赛道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全校师生: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粤教毕函〔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举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高教主赛道校级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赛程安排

1.校级初赛

有意愿参赛学生,请在6月29日前晚上20:00前,登录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请参照《大赛报名操作手册》(附件2)。

创意组校级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7月1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优秀项目晋级校级决赛。

初创组、成长组与师生共创组等组别校级初赛由创业学院与对外联络处组织。创业学院与对外联络处7月1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优秀项目晋级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

创业学院在7月6日前,根据校级初赛结果,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选出各组别金奖、银奖与铜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名额,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五、大赛奖励

校级选拔赛各组别设置金奖、银奖和铜奖,具体情况如下:

创意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7名;

初创组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成长组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师生共创组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对在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团队),除了可以获得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奖励外,还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参照《汕头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激励办法(试行)》。

同时,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4名。“优秀组织单位”评审主要依据组织项目数量、参赛项目数量同计划组织项目数量比、项目质量等。

六、联系人

罗老师 吴老师 电话:86502255  86502239


 

校团委

教务处

对外联络处

创业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