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学院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的通知
全校学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助力创业企业复工复产,创业学院现组织我校创业企业申报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学生;
2.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需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地点在汕头市。
二、补贴标准
每户10000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次。
三、申请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
四、申请材料
(一)《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附件);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 在读或毕业证明,在校生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工商执照有变更情况,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社保卡的,经批准可提供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凭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可不再提供)。
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两份,并由初创企业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六、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陆“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也可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hrss)→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资金申报登陆,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市或相应区县。
2.申报成功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o_cyxy@stu.edu.cn,邮件主题为“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企业名称”。
(二)提交纸质资料
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创业企业需在5天内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汕头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将在材料收集后,统一上报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材料应填写清晰、完整、准确,以免影响补贴申领。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收件人:陈小涵
联系方式:15918915363
七、联系人
罗列老师 陈小涵老师 86502255 86502239
附件:汕头市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创业学院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