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
根据《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 号)与《关于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创业学院举办2019年度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17:50(详见答辩顺序表),本次答辩分组进行,请参加答辩项目事先了解所在答辩组别,并根据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
二、答辩项目
2019年度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
三、答辩地点
第一组答辩地点为E座教学楼207,第二组答辩地点为E座教学楼208
四、答辩形式
答辩包括项目展示与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在项目展示环节,项目成员根据项目进展与成果进行5分钟PPT演讲。在评委提问环节,项目成员针对评委的提问,快速、简练进行回答,时间为3分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答辩分组进行,请参加答辩项目事先了解所在答辩组别,并根据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
2.项目成员着正装出席,并认真做好项目结题答辩工作。
联系人:罗列老师 陈小涵老师 电话:86502255 86502239
附件1.第一组项目答辩顺序表
2.第二组项目答辩顺序表
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