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的通

发布时间:2018-10-25

全体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创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18年度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项目

2018年度立项所有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

二、检查形式

提交材料与书面评审

三、材料提交

提交材料包括《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如市场调研报告、产品(服务)照片与视频、专利申请书、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

请将电子版材料在11月16日前上传至project系统(https://project.stu.edu.cn)。project系统由项目负责人校内帐号密码登入。上传材料命名采用《级别+编号+名称》如:《国家级+201610560001+关于XX的研究》,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应在12月24日前完成项目整改,并提交新的材料至project系统。

四、其他事项

1. 顺利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以此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并可使用第二期经费。

2. 对于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经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但不可使用第二期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实施,并按照项目终止相关规定处理。

3. 中期检查之后,原则上不再更改项目信息及变动成员。

五、联系人

罗老师  温老师  86502255  86502239  

 

 

 

创业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