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全校学生: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创业学院、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及校团委将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南粤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的项目不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省教育厅将单列评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

    参赛团队在6月10日前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学生在完成比赛报名之后,请将商业计划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o_cyy@stu.edu.cn,电子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参赛组别”(如汕头市红场文化有限公司 成长组),并在邮件中附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

    创业学院、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及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参加报名项目进行网络评审,评选出12个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学院将对以答辩评审的方式,对12个优秀项目进行选拔,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通过省级复赛评选的创业团队,可以晋级省级决赛。

五、比赛奖励

(一)网络评审评选出12个优秀创业项目,每个创业项目可获得1000元创业资助资金,创业资助资金用于资助获奖团队调研学习、购买研发材料、书籍等。12个优秀创业项目团队成员还将获得暑期赴厦门创业孵化基地及知名企业调研学习机会。

(二)对在省级与国家级获奖的创业项目,将参照《汕头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激励办法(试行)》(汕大发〔2015〕48号)对获奖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用于支持获奖项目调研学习、购买研发材料、书籍等。

六、联系人

罗老师 温老师  86502255  86502239

 




 

创业学院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

校友工作办公室

校团委

2018年5月24日